卫计委(原卫生部)曾于2013年颁发了《关于印发〈营养师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卫计发〔2013〕58号),明确规定了营养师的职业资格认证和培训体系,根据这一通知,营养师应当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营养师工作。
自2017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不再直接颁发营养师证书,取而代之的是,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营养师还需要参加专业培训课程,学习营养学、食品科学、临床医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在实际工作中,营养师需要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政策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接种法》等,营养师还需要关注国内外营养学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为患者提供科学、合理的营养指导。
虽然卫计委已经不再直接颁发营养师证书,但营养师仍然需要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参加专业培训课程,以确保自己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只有这样,营养师才能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营养服务,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