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公共营养师、三级公共营养师、二级公共营养师、一级公共营养师。
四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专毕业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