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针灸师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针灸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取得针灸师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如果被处罚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针灸诊疗活动或者没有取得针灸师资格的人员擅自从事针灸诊疗活动被处罚了,那么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的处罚金额和处理方式会根据您所在的地区、违规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并进行相应的申诉或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