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学生营养餐索证索票制度
总则
1、为了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提高学生营养餐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营养餐的采购、加工、配送、食用等全过程。
3、学校食堂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安全、卫生、营养和口感。
索证索票管理
1、学生营养餐供应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并定期进行年检。
2、学生营养餐供应商应向学校提供食品原料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票据,以证明所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学校食堂应对学生营养餐供应商提供的证件和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
4、学校食堂应建立学生营养餐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的证件、票据等信息进行归档管理,以便随时查阅。
5、学生营养餐供应商应按照学校要求,定期向学校提供食品原料的采购、检验、加工、配送等过程中的相关票据,以证明其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
索证索票流程
1、学生营养餐供应商在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后,应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和票据,以证明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学校食堂在收到供应商的证件和票据后,应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有效后,方可与其合作。
3、学生营养餐供应商在采购食品原料时,应向供应商索取合格的检验报告、发票等相关票据。
4、学校食堂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票据后,应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有效后,方可使用。
5、学生营养餐供应商在食品原料加工、配送过程中,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并保留相关票据,以备学校查验。
6、学校食堂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加工、配送票据后,应进行审核,确认其真实有效后,方可接受。
7、学校食堂应定期对学生营养餐供应商的证件、票据进行抽查,确保其真实有效。
责任与处罚
1、学生营养餐供应商未按照本制度要求提供证件和票据的,学校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学校食堂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对供应商的证件、票据进行审核的,学校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学校食堂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对学生营养餐进行查验的,学校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学校食堂未按照本制度要求对学生营养餐供应商的证件、票据进行归档管理的,学校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学校食堂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
3、本制度经学校领导审定后实施。
学生营养餐索证索票制度是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提高学生营养餐质量的重要手段,学校食堂和学生营养餐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安全、卫生、营养和口感,为学生提供一个健康、安全、美味的餐饮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