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导读:
二级公共营养师证样板
证书基本信息
1、证书名称: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2、证书编号:(由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分配)
3、持证人姓名:(填写持证人真实姓名)
4、性别:(填写持证人性别)
5、出生日期:(填写持证人出生日期)
6、国籍:(填写持证人国籍)
7、身份证号:(填写持证人身份证号)
8、民族:(填写持证人民族)
9、学历:(填写持证人最高学历)
10、毕业院校:(填写持证人毕业院校)
11、专业:(填写持证人所学专业)
12、工作单位:(填写持证人工作单位)
13、职业资格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
14、职业资格类别:公共营养师
15、发证日期:(填写发证日期)
16、有效期至:(填写有效期至)
17、证书印章:(国家相关部门印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为了提高公共营养师的职业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证书。
本证书适用于在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餐饮服务、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单位从事公共营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持证人有权在规定范围内从事公共营养工作,享受相应的待遇和荣誉。
2、持证人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为人民群众提供科学、合理、健康的营养指导和服务。
3、持证人有义务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能力。
4、持证人有义务对所从事的公共营养工作负责,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证书的管理和监督
1、持证人应妥善保管本证书,不得涂改、转让、出借。
2、持证人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公共营养工作,不得超范围执业。
3、持证人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分。
4、持证人应接受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业务考核。
证书的失效和注销
1、持证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被吊销职业资格证书的,本证书自动失效。
2、持证人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未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取得相应学分的,本证书自动失效。
3、持证人因故去世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本证书自动注销。
4、持证人自愿放弃职业资格的,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注销本证书。
证书的补发和换发
1、持证人遗失本证书的,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2、持证人需要变更证书信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申请换发。
其他
本证书的解释权归国家相关部门,如有疑问,请咨询发证部门。
发证部门:(国家相关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国家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地址:(国家相关部门地址)
(以下为持证人签字、盖章)
签字日期:(填写签字日期)
注:本证书样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
